长沙市夏鹃路下穿智慧公园隧道工程可研编制和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夏鹃路下穿智慧公园隧道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湘新发改函〔2016〕49号文批复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报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备案,现就本项目工程可研及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夏鹃路下穿智慧公园隧道工程可研编制和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长沙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
2.3建设规模:夏鹃路道路工程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规划范围内,北起红枫路,南至梅溪湖路西延线,城市主干道,道路全长2988米,规划路幅宽度48米(不含两侧各26米绿化带),双向6车道,设计时速
50km/h。夏鹃路下穿智慧公园隧道工程,位于夏鹃路中段,全长约340米,隧道段路幅宽度约40米。项目总投资额约20000万元。以上所有项目具体规模以**终审批部门审定的内容为准。
2.4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服务周期:总服务周期75天(日历天)。
2.5.1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节能评估编制周期:方案评审通过后15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节能评估报告》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2.5.1设计周期:
a、签定合同后20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文件;
b、方案评审通过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c、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20天内,提交施工图文件;
d、施工现场配合服务:项目建设期全过程。
2.5.3各阶段进度应满足业主方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2.6质量要求:咨询报告、设计文件深度满足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标准要求。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夏鹃路下穿智慧公园隧道工程可研编制和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含深化)、可行性研究及节能评估、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初步设计概算、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
、报建、施工招标、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城市隧道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市
政交通>,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近5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有效)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全长不少于1500米的含隧道工程的市政道路工程或暗埋段不少于300米的城市隧道工程设计业绩。
3.4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路桥工程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近五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为准)以项目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全长不少于1500米的含隧道工程的市政道路工程或暗埋段不少
于300米的城市隧道工程设计业绩。
3.5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的签字时间或中标通知书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
的或项目规模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补充资料。
3.6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4月至2017年6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4
月至2017年6月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4、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从2017年7月21日起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4日9:00时(北京时间);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
8、设计补偿
招标人对中标人及其余投标人均不予补偿。
联系人:陈涛
电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地 址: www.jsgcc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