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能苏州燃机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关于华能苏州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全厂道路工程项目在国内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投标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SZZC2017-Z-G-127号
(2)项目名称:全厂道路工程
(3)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工期:30日历天
2、合格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公告发布之后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6)购买招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具有健全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取得GB/T19001/ISO9001/GB/T5043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取得GB/T28001/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取得GB/T24001/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申请人近三年须具有3项及以上市政工程道路施工或类似厂区道路施工业绩;
(3)申请人委派投标项目经理与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人;
(4)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申请人在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申请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在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
(7)申请人未有国家、行业、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申请。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委派经办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原件:
(1)经办人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符合投标人条件的证明材料;
3、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7月29日每日9:00~11:30,13:30~17:00
(2)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涛
电话: 0312-2664462 13131255793
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地 址: www.jsgcc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