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陕西省宝鸡市天台山风景区(东区)开发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1.项目名称:陕西省宝鸡市天台山风景区(东区)开发建设PPP项目
2.项目概况:
计划建设总投资:129981.40万元。
3.项目内容:
3.1.1主要建设区域:鸡峰山山门区域、黄丹寺区域、大沟门区域、三岔庙区域、鸡峰山山顶区域、鸡峰山山脚服务区等。
3.1.2主要建设运营内容:
(1)车行道路:渡仙桥-花与丝路-千尺梯改建,道宽6m,长2.8km,改建,柏油路面;渡仙桥-神鸡飞仙索道停车点,道宽6米,长1.9km,新建,柏油路面;燃灯寺-鸡峰山水库服务区,道宽7米,长5.19km,新建,柏油路面;入口:茵香河、燃灯寺。
(2)停机坪:低空游览:茵香河服务基地
救援:神鸡飞仙索道、鸡峰山山脚
(3)步行道路:一级步行道共5.5km,新建0.6km,原有4.9km,路面材料为土路、石板;栈道、吊桥共3km左右,新建,木板路面。
二级步行道路共33.91km,宽度为1.5-2m,全部为新建,砂石路面。
(4)索道:修建两条索道分别是①鸡峰山景区索道:千尺梯北-豁口西侧,线路水平长度1700m,高差约568m;②炎帝景区索道:石门北-草滩北侧,线路水平长度1500m,高差约600m.
(5)符合规划的其他项目。
3.2项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天台山风景名胜区
3.3项目运作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
3.4项目采购模式: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授权出资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同时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30年(含建设期3年,运营维护期27年)。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设计、开发建设和运营,合作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5回报机制: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索道、电瓶车、停车场、住宿餐饮、休闲娱乐、户外体育、冰雪运动等经营项目,项目公司在合作期内可获得由使用者支付的服务费。政府方获取风景名胜区门票收入,并按规定征收风景名胜区资源占用费。
3.6投融资结构:本项目由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政府授权宝鸡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暂定)代表政府方出资与中标社会资本合资组建项目公司(SPV),政府以景区现有资产出资,社会投资人以现金方式出资。项目公司资本金占本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小于20%,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项目公司资本金外,缺口约为总投资的80%,由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解决。如项目公司不能按期融到所需资金,由社会资本负责融资到位。
4.合格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4.1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2.5亿元(如是外币,以资格预审当日的中国人民银行首次发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现汇卖出价进行换算,下同),且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文化旅游或特色文化产业项目投资经营业务。
4.2申请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须至少在中国大陆具有一个同类规模(项目总造价至少10亿元人民币,已完成的项目)项目的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或能体现项目业绩造价的相关证明材料)。
4.3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民建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资格(须提供工民建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
4.4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产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14年、2015年及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及彩色扫描件证明)。
4.5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融资能力。
4.6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在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信誉良好,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无重大违法记录。
4.7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自2014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
4.8本项目要求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方)自行到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须查询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并由检察院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简称“告知函”);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中必须附“告知函”原件或清晰的彩色扫描件(须保证二维码大小和原件一样,以便二维码能被扫码识别)。若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其资格申请文件将会被拒绝。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申请文件将会被拒绝。若未提供“告知函”其申请文件将会被拒绝。
4.9本项目不接受与采购人及为完成本次采购所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的申请人申请。
4.10本项目允许联合体申请,且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申请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列明联合体的牵头人和各组成成员的工作范围,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申请。
5.资格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后续的竞争。
6.购买时间:请于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28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4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人民币。
联系人:陈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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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chentaozhaobiao@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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