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饶河县西通粮食经销有限责任公司4万吨钢构平房仓已由饶河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为饶发改备案【2017】5号 ,招标人为饶河县西通粮食经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为企业100%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饶河县西通粮食经销有限责任公司4万吨钢构平房仓
2.2建设地点:饶河农场西通管理区
2.3建设内容:新建8783.06m2钢构仓储库房,建筑高度9.0m,地上一层(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等)。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5投资估算:约1200万元。
2.6计划工期:2017年09月0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共计122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合同结算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类似规模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证书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4.投标登记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04日至2017年08月08日(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报名。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应为投标项目经理)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资质证书二维码扫描件失败者无效)、安全生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省外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完成审批记录的网络截图(黑龙江省外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黑龙江工程招标网报名成功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检察**出具的近三年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者,请于2017年08月04日至2017年08月08日(节假日不休息),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售。
5.2招标文件每份500/份、投标报价电子光盘200/份、图纸每份2000/套,自由购买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日09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河北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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